文件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川省监
察 厅
四川省公
安 厅
川质监发[2001]1号
关于转发国家三部(局)《关于坚决依法严惩严重阻
碍打假联合行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局、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和省政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其作用,紧密协调配合,初步形成了联合打假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打假联合行动从10月26日开展到1月15日止,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2799人次;车辆16077台次;立案查办制假售假案件8813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31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9亿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6人,给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以沉重打击。但是全省打假联合行动的发展不平衡,极个别地区消极对待打假工作,干扰、阻挠甚至暴力抗拒打假工作的现象和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朱总理近期关于打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切实贯彻执行国家三部(局)《关于坚决依法严惩严重阻碍打假联合行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2000]248号)的要求,进一步把打假联合行动抓紧抓实,不断引向深入。
二、对严重阻碍打假联合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纵容、包庇甚至通风报信和参与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情况复杂、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人和事要在24小时内上报省打假办,省打假办上报省政府,重点督查督办。
三、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01年3月15日前分别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
附件:国家三部(局)《关于坚决依法严惩严重阻碍打假联合行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公安厅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